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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3-20 8:52:01  文章录入:郭庆云  责任编辑:郭庆云

关于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

第一环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院属各部门: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结束后,我院迅速行动,精心安排,主动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学习氛围,注重检验学习效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做到位、做扎实,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集中学习是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非常重要,集中学习的过程就是树立标杆、自我审视的过程,就是“照镜子”的过程,如果集中学习效果不好,走了过场,将会直接影响到接下来的各个环节,直接影响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各党支部、院属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尤其是各支部书记、院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端正态度,主动学、带头学,做好表率,增强单位党员干部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来。

二、注重效果

一是在学习方案中已经明确集中学习的5个规定科目,必须原汁原味、原原本本的集体学习,不得擅自删减、压缩内容和篇目。中层以上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院领导小组做出书面说明,并向领导小组提供自学、补学的证明资料。观看专题片和其它自选动作将穿插进行。

二是采取集中测评的方式检验学习效果。集中学习期间,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习内容编写辅导试题在院网站活动专栏公布。集中学习结束后,组织全体人员进行集中测试。

三是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针对规定学习科目,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形成2000字以上的书面交流材料。院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交流会。其余党员干部要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交流,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5月上旬完成,交流情况报市畜牧兽医局督导组备案。

四是征求意见时要做到四个明确:明确征求意见的方式方法,明确征求意见的范围和对象,明确征求意见的责任分工,明确征求意见的时间安排。不得重复征求意见或作无用功。下基层访谈,应只涉及访谈人员,不搞层层陪同。方案中应体现本单位近期需要整改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征求意见方案由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报市畜牧兽医局督导组同意后实施。

三、加强督导

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前段时间的集中学习组织一次“回头看”,对学习标准不高、学习效果不好、学习内容遗漏的要组织再次学习。要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笔记、学习体会的检查和指导,不定期抽查每位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其他资料,定期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和评价。

  

 

 山东省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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