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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院长
连续八年领衔提出的关于提高农业
及畜牧兽医科技人员保健津贴的建议被国务院采纳
自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作者:通讯员A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3-18 8:45:41  文章录入:熊方方  责任编辑:熊方方

 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院长连续八年领衔提出的《关于尽快大幅度提高农业事业单位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标准,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的建议》,连续八年对人社部和农业部的建议办理答复签署不满意,经过沈志强代表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连续八年的积极建议与持续抗争,终于被国务院采纳,2015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9号),将农业事业单位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标准提高到260-450元,津贴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1997年发布的农业事业单位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即行废止。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和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从事有毒有害传染危险工作职工的关心和重视,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政策,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这对于进一步调动农业事业单位和畜牧兽医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作用。据了解,这一利国利民的政策正在全国各地陆续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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