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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1-1 9:37:01  文章录入:熊方方  责任编辑:熊方方

 2018年6月8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6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裁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存在倾销,中国白羽肉鸡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巴西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裁定,自2018年6月9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巴西的白羽肉鸡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18.8%-38.4%)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2071100、02071200、02071311、02071319、02071321、02071329、02071411、02071419、02071421、02071422、02071429、05040021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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