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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沈志强: 关于尽快解决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的政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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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3-14 8:53:28 文章录入:熊方方 责任编辑:熊方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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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覆盖范围不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制推进项目扶持范围单一,农业农村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年)》公布畜牧大县名单,主要扶持生猪和牛养殖大县,缺少对家禽养殖大县的扶持。 (二)扶持服务不到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企业投入为主,采取市场化运作,政府扶持政策覆盖不全、力度不够;有时中央下达投资计划大幅缩减财政资金,但是自筹资金没有按照同比例缩减,进一步加大了企业自筹压力。 (三)政策规定与实际需要不协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将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列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造成有机肥厂备案难、环评难。粪污处理效能不高、有机肥补贴不足,导致实际应用中,有机肥推广应用难度较大 (四)政策出台滞后。目前,第三方畜禽养殖废弃物专业处理企业运行用电国家电价支持政策尚不明确,沼气发电并网和生物天然气并网、农机补贴等政策不配套、落实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 二、有关政策建议 (一)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扩大扶持范围,将生猪、家禽、牛、羊存栏折合猪当量,参考各省占全国的比例分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数量,资金切块下达,由各省依据实际抓好落实。 (二)增强政策灵活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下达中央投资计划时,相较前期申请中央财政或预算内投资资金,发生缩减或扩大调整时,统筹考虑地方财政及企业自筹资金状况,同比例缩减或扩大地方和企业投资额度。 (三)强化支撑服务。调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将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单列为生物制造或微生物制品制造业。工信等部门放宽粪源有机肥生产许可,重点突出粪便养分综合利用,协助解决有机肥厂备案难、环评难问题,提升政策适应性。加大有机肥使用补贴力度,引导种植源头扩大有机肥施用。 (四)明确第三方处理企业为农业用电价格适用范围。发改、能源、电力部门强化沟通协作,进一步优化政策,明确第三方畜禽养殖废弃物专业处理企业享受农业用电价格,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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