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5-26 13:50:59  文章录入:熊方方  责任编辑:熊方方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0月全国中医药大会召开前,对中医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中医药事业发展确立了明确的指导方针。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人在生存的奋斗中积累实践经验,形成认识宇宙自然运动的普遍规律,指导临床辨证论治捍卫生命的实践经验构成的主体。其认识世界的整体方法论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也是科学遵循的普遍规律,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守正根本。
    世界医学二大难题:一是高误诊率、西药滥用引发毒副作用和耐药性问题。二是西医解决不了慢性病、老年病及大量疑难杂症,而这些病症占人类疾病的70%。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院长沈志强认为,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关于人民健康的大政方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
      现行《中医药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需要围绕“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法律规定
    (二)现行法律对现有中医药事业发展多元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不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现行法律忽略了法律保护鼓励中医整体观理论研究发展的重要性
    (四)现行法律缺乏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五)法律对全国中医医疗体系建设和基层中医医疗健康服务网点建设缺乏支持保护
    (六)《中医药法》缺乏遵循中医药人才培养规律、拓展人材培养渠道的法律规定
    (七)现行法律对支持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缺乏规定,对抹黑中医药的行为缺乏法律制约
      沈志强提出修订建议:
    (一)修订原则
    (二)设立国务院直属的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机构
    (三)建立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估体系
    (四)鼓励加强理论研究,把握中医药发展规律,确保中医药事业沿着正确道路发展
    (五)解放思想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六)保障传统中医药事业的人材培养
    (七)建立真正的中医药医疗体系,鼓励支持普及基层的中医药健康医疗服务网点建设
    (八)积极宣传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严厉打击黑中医药的行为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