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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观!14位医药卫生界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提了啥意见?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17     

 9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以“维护医务人员权益、服务健康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医药卫生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到最高检机关参观座谈。座谈会上,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听取代表委员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如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建议。与会的14位代表委员畅所欲言,在充分肯定近年来检察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围绕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加强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法律监督、保障和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提出许多真知灼见。

郭淑芹: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保定市卫生局副局长,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党委书记
意见:加大新农合医保资金监管力度

    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保障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最高检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健康中国”为工作重点,通过进一步打击涉医违法案件,支持健康中国的发展、支持健康中国的实现,令我深受感动。

    提几点建议:一是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新农合医保资金的监管力度。一些私立医院大笔套取国家医保资金、新农合资金,空套住院费。目前治理办法是罚款,只是罚钱了事。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加大打击力度和惩治力度,提高犯罪成本。二是希望检察机关关注医疗鉴定和司法鉴定的问题。司法鉴定是对人身损害的鉴定。但有时候是一个正常的并发症造成对人身的损害,但司法鉴定只要鉴定了对人身有损害,不管你医院有没有问题,都要赔偿,而且赔偿的数额相当大。希望检察机关关注这个问题。三是建议提高检察干警的待遇,让他们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

司艳华: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兴安盟人民医院院长助理、老年病科主任
意见: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监管

    来到最高检非常高兴,感觉有了检察机关的保护,我们工作环境肯定会得到改善。征求意见稿写得非常全面,涵盖了很多内容。但感觉实际操作性应该更强一些,多一些具体的实施措施和条文。提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把“医疗场所”定为“公共场所”,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就是犯罪。二是医学的专业性很强,所有的涉医问题都应该明确规定下来。现在大多数人不走医疗鉴定程序,而走民事诉讼和司法鉴定。基层很多司法鉴定机构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建议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管,明确规定对于涉医问题都要进行医疗鉴定。三是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处罚太轻,应该严惩不贷,将其纳入个人诚信,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从事相关行业。

顾晋: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院长
意见:从快办理进入司法程序医疗纠纷

    最高检专门邀请医药卫生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视察参观,这种形式非常好,令人感动。提几点建议:

    第一,在涉及医学的鉴定方面,相关部门应该邀请医学专家参加。现实中一些医学鉴定,老百姓请法医去做,其实法医和医务工作者是两码事,法医并不十分懂医学,会影响鉴定的效果和质量。第二,进入法律程序的医疗案件要从快办理。如果司法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案件效率高的话,医闹也会随之减少。第三,能否在医院设立派出所或警务室。现在医疗场所的安全有时很难保证,就医环境和执法环境的改善值得我们深思。第四,希望通过专业电视剧这样的艺术手段向公众介绍医疗程序。比如说,将电视剧按照工作领域、专业划分。这样,大家对医疗纠纷就会有更好的了解,出现纠纷就知道通过什么程序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现在媒体对出现的医患关系进行无限放大,有的属于恶意传播,建议通过司法部门进行监督。

王静成: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市政协副主席、苏北人民医院院长
意见:对不良媒体假药医闹进行综合治理

    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察机关一项非常开明、开放的工作,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优良工作作风。我提几点建议。第一,要谨慎对待医疗纠纷。现实中,高级医闹通过闹,把医疗纠纷演变成刑事案件。对此,希望检察机关谨慎对待、认真研究医疗事故罪与非罪的问题。第二,建议最高检从最高层面梳理侵权责任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比如说医疗纠纷的鉴定,现在是两个渠道,一是各级医学会的鉴定,一是各级司法鉴定所的鉴定。对于有些民办的司法鉴定所存在的以盈利为目的,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出具鉴定的问题,需要最高检协同有关部门在法律上予以完善。第三,要在快捕、快诉、快判之间的衔接上完善立法。执法、司法机关首先取证要快,其次,检察机关要加强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应急办案机制。第四,建议综合治理医疗环境,维护医务人员权益。对不良媒体、对假药、对医闹等方面都纳入综合治理。第五,加强法治宣传。

瞿佳: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医科大学原校长、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中心主任
意见:时刻保持打击医闹高压态势

    近几年,党中央、国务院和“两高”等部门对医闹问题都非常重视,出台了许多关于打击医闹的措施,起到有效遏制作用。但是,2016年以来全国仍有伤医、医闹事件,比如,5月5日广州口腔医师陈忠伟在家中被病人砍成重伤;6月13日湖南宜阳医生的孩子被患者跟踪砍伤等等。提几点建议:一是打击医闹的高压态势只能有增不减,而且还要采取一体化、全方位的措施,形成组合拳来打击,维护医生合法权益。二是要分析医闹背后的原因,提高国民综合素质,树立正确认识,既要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坚持违法必究原则,对于违法行为必须依据法律来处理。执法机关要及时处理发生在医院的医闹事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三是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避免医闹事件发生后网络负面宣传,防止引起不良社会反应。

沈志强: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山东绿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意见:完善“健康中国”制度规范

    非常荣幸能够参加今天的参观座谈,让我了解到检察机关有很多为民服务的工作,受益匪浅。同时,提几点建议:第一,从管理学角度上看,最高检应集中精力放在法律的研究、实施和制度规范上,重点还是在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工作。第二,对于医闹,必须坚决彻底、毫不留情地打击,否则不能保护医生合法权益。另外,建议提高医保比例。可借鉴美国的保险制,医生的责任、医院的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医患矛盾。第三,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比如,将最后一条关于“加强普法宣传”放在前面,并在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比如,在加强犯罪预防工作中,建议在所有的惩治前依法加上“预防”两个字;比如,第三条提到“以及走私冻品、利用互联网实施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在打击对象上,不能局限于走私冻品,还应包括国际上走私动物以及动物产品等等。

毕宏生: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眼科研究所所长、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眼科医院院长
意见:普法和科普两者要并重

    最高检开展这项活动来征询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有着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提几点建议:第一,和谐的医疗环境,是靠公检法等机关和社会各界共同来维护的。目前来看,最高检可以和卫计委联合进行全民普法,要让大家知道不仅是患者权益,医生权益,还有医院秩序都能得到保障。第二,医生需要对病人进行科普。现代科学和医疗技术并不能完全解决所有疾病,普法和科普两者要并重。第三,提两点具体建议。一是正确区分医疗事故罪与非罪。刑法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对严格医务人员的责任,保护患者的生命健康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最高检能否在这方面对基层院进行指导和培训,帮助各地检察院理解和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加强审判的监督工作。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医疗侵权由原告负有举证的责任。但是在个别基层法院可能还有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检察院在基层法院案件审理上也需要进行相关监督。

李琦: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罗山县中医院妇产科主任、工会主席
意见:从源头查处医疗领域招投标职务犯罪

    最高检围绕国家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勇于作为,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很多工作都是值得点赞的。

    目前的医疗行业中,医疗纠纷和打杀伤医案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包括:一是社会定位不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严重不足,保障不到位;二是病人对医生信任缺失;三是对医闹打击力度不够;四是医疗纠纷无论对错最终结果总是离不开赔钱;五是老百姓对疾病的治愈率的期望值过高;六是医生和病人在法律上处于完全不对等的状态;七是新闻媒体报道不客观。

    提几点建议。第一,建议检察机关加大对医疗领域招投标涉及的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包括大型医疗器械、耗材。要提前介入,不只是查医生的回扣,更要从源头上治理。第二,继续加大对医疗领域伤医案的打击力度。对随意殴打医生、护士的行为,应进一步出台详细司法解释。第三,配合相关部门出台针对医闹的处罚措施。

 

王国斌: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院长、党委书记
意见:像管酒驾一样管医闹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这个工作做好,首先要解决医闹问题,最高检将专门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检察工作依法保障促进健康中国的意见》,涉及医疗卫生的方方面面,说明最高检工作思路清晰,征求意见稿非常全面,特别是针对医疗这块,我们非常赞同。

提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要像管酒驾一样管医闹,让其入刑。酒驾入刑后,酒驾的人员明显减少,医闹如果能够入刑,相信一定会取得非常好的效果。

    二是建议司法队伍中吸收一些既有法律知识,又有医疗方面特长的工作人员,提高办案质量。让专业的队伍来处理专业的问题,让真正的医疗事故得到赔偿,让医闹得到惩处。

    三是建议建立科学合理的网上办案系统。检察系统的工作量很大,要方便群众,有效分流案件,减少工作负担。

何彬生:全国人大代表,九三学社湖南省副主委,湖南省长沙医学院董事长、院长
意见:对医保管理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加强监督

    谈两个体会,一是检察机关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给好评。二是对湖南省检察工作给好评。湖南省检察院出台了有关保障人民健康和科学创新文明和谐司法的制度,受到各方好评。

    提三点建议,一是建议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各级医保管理领域的监督。要监督基层的医保支付问题,现在的医疗医保支付比较乱,医院要拿到患者的医保费用不容易,提前使用或延迟支付现象比较突出,导致医院为患者垫付大量的医疗经费。二是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医保政策的统一规范实施。有些地方医保卡可以到市场上消费,希望在这些方面进行一些监督。三是建议最高检加大对医保管理行政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监管。对医保支付结算和医保管理行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法作为的公职人员要加大打击力度。

庄建: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医学科学院、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华南理工大学医学院院长
意见:在医疗机构殴打医务人员应入刑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伤害医务人员违法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关于征求意见稿第四部分第九条“依法惩治侵害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的犯罪”部分,提一条具体意见。能不能说殴打医务人员就入刑?能不能把“随意”这两个字挪到后面去,只要在医疗机构内殴打或随意殴打,就应该入刑?应当跟醉驾一样,达到了这个标准就刑事拘留。建议对医务人员动手了就刑拘。如果入刑,在宣传上应当参考治理醉驾的办法,震慑力会大一些。不否定医务人员可能有一些不自律,但你不能用暴力手段。“随意”这两个字往后挪,殴打就成为一个刚性指标。你打了,动手了,就刑事拘留你。

周海波: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清远市人民医院院长
意见:做好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我在参观时发现,检察机关围绕信访工作下了很大功夫,配备了很多现代化设施,帮助老百姓减少了上访成本。对医闹要采取综合治理的方式,政府、公安机关在医闹事件中不能一味地退让。希望出台相关制度,引导大家依法办事。征求意见稿写得很好、很全面。建议在第二部分“依法惩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中加上一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次性评价信息造假”。我们国家的药品质量参差不齐,相关环节存在大量腐败问题,应当把药厂集中起来,统一推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察机关提前对相关机构和人员打预防针,加强监管。还有健康中国的问题,其中有环境污染的治理问题。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很多小药厂为了降低成本,不搞环保,群众反映比较大,检察机关应该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共同配合把它关掉,这样就能够少污染环境,少生产一些质量差的药品。

王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院长、党委书记
意见:严格区分医疗纠纷和医疗犯罪

    对于医患纠纷,医生很委屈、医疗机构很委屈,但社会上认为问题多出在医疗机构,对这个问题我们要反思。今天的参观启发我们怎么去看待这个问题,怎么从源头上和谐地去处理。我感觉依法处理,达到医患和谐是最好的。

    提两点建议:一是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对医疗纠纷依法进行处理。目前,医疗纠纷和医疗犯罪区别开了。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一定要加大对医疗纠纷和医疗犯罪法律规定的宣传力度。源头治理是一个重要方面。希望最高检的文件或者其他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一定要把医疗纠纷和医疗犯罪严格区分开来。医疗纠纷要通过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如果涉及到打杀医生,这个完全是犯罪,应该严格按法律处理。二是最高检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这个意见出台后,要积极宣传,推动检察机关的工作做得更好。

侯艳宁:全国政协委员、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原院长
意见:建议法律知识和健康知识进课堂

    检察机关肩负依法治国的重大责任,医药行业主要是防病治病、救死扶伤。我们的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其中除了法治中国,还有健康中国。建设法治中国中,检察机关责任更重大,健康中国则是医药行业的责任和义务。

    提几点建议:一是加大打击力度问题。依法治国在深入推进,对造假药、劣药和医闹伤医案件要加大惩罚力度,要靠法律的制裁来加强威慑力。二是关于源头治理的问题。现在的矛盾体现在看病难上,看病难实际上是优质医疗资源欠缺。最高检的工作报告、河北省两院的报告我也都看过,有提到办案率增长了多少等。数字高了体现我们工作效率和工作量,但也反映犯罪数量的增加。所以,源头的预防还有欠缺。三是关于普法教育问题。从小教育孩子应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从源头上减少因为不懂法而犯法的事情发生。
(文稿统筹:徐日丹 戴佳 图片摄影:程丁)

文章录入:熊方方    责任编辑:熊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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