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31日,财政部印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该政策对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进一步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调动地方发展生猪生产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2018年8月以来,我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外来病——非洲猪瘟,给我国养猪业造成了空前的经济损失。为更好地防控非洲猪瘟,农业农村部等不得不对疫区的生猪及其产品实行禁运措施,生猪调出大县如果发生非洲猪瘟,将因禁运而损失惨重。 针对这一现状,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建议: 1.由于非洲猪瘟防控战是一场持久战,生猪调出大县的生猪也因此无法调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也将无法实施。建议将管理办法进行废止。 2.将该笔资金转为生猪生产转型升级奖励资金,设立《生猪生产转型升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用于防控非洲猪瘟的猪场生物安全设施建设、猪场的周转消毒站建设、生猪屠宰检测周转消毒站建设、边界区域消毒站设施建设等的奖励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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