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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建议兽药制剂企业尽快享有其他农资企业同等增值税优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5-26     

 本报讯 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这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为了支持农业、畜牧业的发展,国家对农业生产资料一直给予增值税优惠政策。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院长沈志强表示,现行国家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税率政策因产品类别不同而差别显著,其中,农膜生产、批发和零售全环节免征增值税;农药、农机生产环节征收11%增值税,批发和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经营环节免征增值税;但长期以来兽药生产、经营环节历来实行征收17%增值税政策。
    沈志强认为,兽药制剂生产企业面临主要问题是,长期以来兽药制剂生产企业税负偏高,优惠政策偏少,企业负担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企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质量提升和新兽药研发进程。且目前绝大多数兽药制剂企业为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小部分为小规模纳税人,有资格享受国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比例很低。中兽药企业生产所需中药材大多购为农户的种植农产品(种植的中药材),面对农户难以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发票,使得中兽药生产成本大幅增加。
    兽药制剂实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在于,有利于促进农牧民增收,降低物价指数,利国利民。给予兽药制剂企业增值税优惠,有望促进兽药制剂和经营企业不断提高兽药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降低兽药产品价格,降低养殖用药成本,提高养殖效益。同时,降低畜禽产品价格,降低物价指数,利国利民;有利于促进养殖业绿色发展,保障动物源食品安全。对兽用制剂生产和经营企业减征增值税,可以推动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全面落实好兽药GMP和兽药GSP制度,提高兽药产品质量,推动养殖环节用药安全,促进养殖业绿色发展,保障动物源食品安全;有利于兽药制剂企业转型升级,守住中国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通过实施增值税优惠政策,可以推动兽药制剂企业投入更多资金开展技术升级和新药研发,从而推动调顺产业结构、调好生产布局、调优产品质量。实现稳增长、保就业、增效益。
    鉴于此,沈志强提出有关兽药制剂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建议的两个方案:一是建议在兽药制剂生产环节实行增值税的简易征收政策,即增值税税率按3%征收(首选),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二是建议参照现行农药、农机的优惠政策,在兽药制剂(化药、抗生素)生产环节按1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批发和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
    中兽药制剂由于所需中药材大多购为农户的种植农产品(种植的中药材),面对农户难以取得可抵扣的进项税发票,生产环节实行增值税的简易征收政策,即增值税税率按3%征收(首选),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第一个方案的优点是大道至简,简便易行,既有利于企业,也方便税务部门监管。

文章录入:熊方方    责任编辑:熊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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