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和完善兽医管理体制,对于从根本上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高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2003年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滨州畜牧兽医研究院所长、书记沈志强研究员提出了《关于改革兽医管理体制-建立官方兽医制度的建议》被国务院采纳,国务院于2005年5月14日下发了国发(2005)15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在高致病性禽流感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之际,人们更加关注动物防疫问题。在2004年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研究员领衔提出了修改动物防疫法的议案被大会确定为大会第825号议案,议案中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警防御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动物防疫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动物防疫监督等内容,并建议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据了解修改动物防疫法已列入国务院2005年立法计划。农业部目前已经起草完成了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正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计划年底前报送国务院审议。11月16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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