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我市六大班子领导欢送沈志强院长等6位全国人大代表赴京参会。 沈志强院长1998年被推选为山东省第九届人大代表,2003年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08年连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担任人大代表以来,牢记人民重托,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已领衔提交议案、建议70余条,大部分内容分别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有关部委采纳。参与了《畜牧法》等十几部法律的制定与修改,《关于尽快出台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标准与办法的建议》等许多修改意见与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有关部委采纳写进了法律。提交的关于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等20多项关于农村和农民问题的议案与建议,受到中央领导的重视和代表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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