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市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1年度滨州市“红旗团委”和滨州市“优秀青年工作者”的决定》文件。我院团委荣获2011年度滨州市“红旗团委”荣誉称号,团干部唐娜同志被评为2011年度滨州市“优秀青年工作者”。 一年来,院团委在团市委和院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组织建设、青年思想引领、科技创新与服务、志愿者服务、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了扎实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新的一年,院团委将切实履行团的各项职能,坚持“服务企业改革发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创新活动方式和运行机制,切实强化阵地建设,不断开创我院团组织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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