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院长在圆满完成各项会议工作任务后,返回我院工作岗位。 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院长与山东省全体代表一起肩负全省人民的厚望,以主人翁的高度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审议,紧紧围绕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还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打击犯罪,尊重和保障人权提供了新的法律保障。 本次会议,沈志强代表共提交《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建议》、《关于尽快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议案》、《关于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的建议》、《关于尽快修改“中国绿卡”的建议》、《关于无条件免除农科大学生学费的建议》、《关于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强涉农科研机构建设的建议》、《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狂犬病防治条例的建议》等书面建议10余件。其中,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建议有四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大会主席团采纳,写进《刑事诉讼法》法律,为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关于尽快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议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列入2012年工作计划,为推动农业技术创新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期间,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见平、国务院王岐山副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华建敏、李建国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李肇星、韩寓群、沈春耀、温孚江等以及省委姜异康书记、姜大明省长等国家、省部级领导分别在百忙中接见了沈志强院长,这既是沈志强院长的光荣,也是我们全体员工的光荣,更是各级领导对我们工作的充分肯定和殷切期望。 会议期间,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山东卫视;香港卫视、滨州电视台;滨州日报、半岛城市报、香港文汇报、香港商报、人民权利报、中新社、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齐鲁网等数百家新闻媒体单位先后对沈志强院长的先进事迹和建议建言进行了宣传报道。 沈志强院长还利用会议间隙到美国商业联合会、农业部、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国防大学等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调研,反映并征求建议意见。与部分代表就进一步加强合作与交流达成了意向。 沈志强院长返回工作岗位受到全体员工的热烈欢迎,沈志强院长对全体员工坚守工作岗位,积极工作,成绩斐然给与高度赞扬。沈志强院长表示,这是他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最后一年,一定像总理一样站好最后一班岗,尽职尽责地做好履职工作,一定要按照会议精神和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带领全体员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抢抓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团结一心,奋发图强,稳中求进,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成果留在农民家,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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